手术室净化工程适用范围如下:
一I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;
二、II级洁净输助用房;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;
三、III级洁净辅助用房;适用于刷手、手术准备、无菌敷料与器械、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、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;
四、IV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恢复室、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;
五、手术室净化工程非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、值班室、麻醉办公室、冰冻切片室、暗室、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、换鞋、更外衣、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。*十条各类洁净用房主要技术指际须符合表2的规定。